業務單位:安衛處
聯絡電話:02-8590-2866

勞委會為協助企業因應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之實施,特訂定作業具過負荷(過勞)、適性配工、復工、噪音作業及鉛作業等健康服務工作指引,提供企業參考運用,提前規劃並做好勞工健康服務之準備。

近年我國產業結構轉變後,工作場所除傳統之職業危害外,勞工面臨績效壓力、工時過長、輪班等工作負荷引起之健康危害,職業安全衛生法爰增訂過勞預防等條款,但企業對健康風險辨識、健康管理、職業病預防等健康服務工作之專業知能普遍不足,為因應企業適法需求,強化企業勞工健康服務之品質,勞委會特邀請國內職業醫學、衛生及護理專家,參考國外相關文獻及作法資料與國內實務經驗,編訂適性配工等勞工健康服務工作指引,提供企業及醫護人員或安全衛生管理人員,辦理勞工健康服務工作之參考,相關資料可於勞委會網站(http://www.cla.gov.tw)業務主題/勞工安全衛生/宣導資料與服務查詢下載。

勞委會表示,職業安全衛生法業經102年7月3日總統令公布,業界應提前規劃做好準備。本次上網之五類指引,建議使用者可依所屬企業特性與相關資源酌予調整。另為使各工作指引更符合實務操作,勞委會歡迎各界能提供運用後之意見或建議(可於勞委會委託建置之勞工健康照護資訊平台(http://www.cla-ohsip.org/)之勞工健康服務工作專區/開發指引區填寫),俾利指引內容更為完善。

資料來源:行政院勞委會 http://www.cla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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