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讀要注意安全

近日雲林縣 2 名甫自國中畢業少年趁暑假至工地打工,卻發生 1 死 1 傷的工安意外,令人十分惋惜。然而,現正值長達 2 個月的暑假期間,學生經常利用這段假期打工,這群職場的生力軍因不熟悉工作環境,儼然成為職場安全弱勢的族群。

 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鍾孔炤指出,新修訂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已於 103年 7 月 3 日開始施行,除對工作場所設置機械、設備及器具有更加嚴格的規範外,亦明定雇主不得使未滿 18 歲者從事坑內工作、處理爆炸性、易燃性等物質之工作、有害粉塵散布場所之工作、運轉中機器或動力傳導裝置危險部分之掃除、上油、檢查、修理...等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,雇主若違反規定,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18 萬元以下之罰金。

工讀生相關安全作業標準

勞動檢查處表示,工讀生工作場所常見的職場安全衛生應注意之危害事項如下,呼籲雇主必須致力減少工作場所可能的危害,並落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指導工讀生相關安全作業標準。

  1. 量販店、零售及便利商店:設備和機械、搬運重物、重複的手部動作、濕滑地板。
  2. 餐飲業:刀具及尖銳器材、高熱的煮食設備、濕滑地板、感電、搬運重物。
  3. 加油站及附設洗車設備:設備和機械、有害物質、火災、爆炸、交通事故。
  4. 清潔、保養及維修作業:化學清洗劑、濕滑地板、搬運重物、遭污染2/4 被丟棄的針頭、感電、交通事故。
  5. 辦公室文書作業:重複的手部動作與電腦作業、背部和頸部痠痛、壓力。
  6. 戶外工作:陽光曝曬、高熱、綠美化機械器具操作作業、農藥及化學藥品、機械及交通事故、感電、搬運重物、噪音
  7. 營造工地:墜落、機械器材及手工具、有害物質、局限空間、感電、被撞及交通事故、噪音。
  8. 製造工廠:運轉機械設備、高溫設備、危險化學品、感電、高熱、噪音。
  9. 農業:機械器具操作、被撞、墜落、感電、局限空間、農藥及化學藥品、有機粉塵、高熱。

勞動檢查處周登春處長特別提醒,工讀生在打工前一定要先瞭解工作性質及可能的職場危害,工作前務必接受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瞭解身體狀況是否可以從事該工作,及雇主是否有提供足夠的安全防護,並可以進一步與家長及老師共同討論。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 的頭像
tpictc

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

tpict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366 )